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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办公室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6-30   作者:  浏览次数: 1089

各位老师: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的文件要求,中央预算单位对20207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现就学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预留采购意向信息公开时间

对计划于20207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须填报《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表》,并在财政部指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即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前必须完成30日及以上的采购意向信息公开)。

2、公开采购意向的项目范围

需公开采购意向的项目仅限预算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即预算达到100万元的货物、服务类项目,以及预算达到12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

3、需填报的采购意向信息内容

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采购意向应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

4、预算金额依据

部门预算批复前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二上”内容为依据;部门预算批复后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为依据。预算执行中新增采购项目请及时填报。

 

请各位老师根据拟采购项目情况和计划安排,在我校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采购意向信息,以便尽早公开,确保后续采购活动的顺利开展。

信息填报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


附件:采购意向信息填报操作步骤.docx

 

联系人:刘贵传  021-33503431

臧卓异  021-6223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