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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16号楼墙面粉刷工程

发布日期: 2019-06-16   作者:  浏览次数: 257

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16号楼墙面粉刷工程

采 购 公 告

一、采购条件

1、工程名称: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16号楼墙面粉刷工程

2、采人:华东师范大学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控制价:人民币39.6777万元

5、项目总投资:48.66万元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内

2、计划工期:自开工令签发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全部工作,并完成竣工验收。

3、承包内容:本次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16号楼的部分宿舍内部与走廊、楼梯间等公共部位墙面进行维修,总墙面面积8520平方米。具体维修范围结合采购设计文件、图纸和现场勘查情况进行确定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5、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6、响应保证金:无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资质要求:

响应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业绩、注册及有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或以上资质。该项目负责人以响应人提供的响应截止日前2天真实有效且盖章的《投标人情况表》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分期施工的除外,需在申请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他:

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响应报名: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未提供施工单位的《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分表》,或提供了该表但在该表上记录了因响应人有串通投标的行为受到上海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记录了拖欠农民工薪酬的;(在沪建筑业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企业诚信手册系统,自行生成和打印企业信用评分表)将被拒绝响应。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响应报名及所携带的资料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19617日至20196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至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601227F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2、报名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以及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分表》(盖章,打印日期为开始报名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日之间)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申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响应人的资格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委员会决定。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627日上午930分,地点为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北楼5103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人:华东师范大学

地    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

采购代理人: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601227F

邮    编:200032

人:王超

电    话:5459001715618389275

传    真:54590017

电子邮件:903719320@qq.com

  

日期:2019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