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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丽娃食堂二楼清真餐厅经营管理服务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5-25   作者:  浏览次数: 473

    为进一步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满足我校广大师生多样化、个性化餐饮需求,华东师范大学拟引进社会清真餐饮企业经营管理我校中山北路校区丽娃食堂二楼清真餐厅。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相互信任、友好协商的原则,邀请有经营资质、信誉良好、实力较强,且有上海高校清真食堂经营管理经历的社会清真餐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服务类),共同做好我校餐饮服务工作。


一、项目名称

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丽娃食堂二楼清真餐厅经营管理服务


二、项目简介

1、经营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丽娃食堂二楼清真餐厅,总建筑面积约625平方米 。

2、经营范围: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丽娃食堂二楼清真餐厅作为经营场所,向全校师生开放,提供清真饮食。不得超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品种的确定需经后勤保障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经营形式:引进企业与后勤保障部合作,按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高校学生食堂基本伙食政策实行场地“零租赁”。引进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按时缴纳丽娃食堂二楼清真餐厅的水、电、天然气费用(水、电、天然气费按照学校与引进企业签订的合同条款和收费标准结算)。

4、经营期限:壹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5、在经营协议签署前,引进企业(以下简称“乙方”)须向学校支付履约、设备使用及风险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并确保学校始终保持上述金额之保证金。在任何情况下,学校均有权从上述保证金中扣减,抵销乙方应付而未付给学校的费用。本协议终止时,学校按规定退还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支付利息)。

6、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其他详见遴选文件。


三、合格企业的资格要求

1、乙方必须具有合法资质。乙方必须具备具有健全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本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并经过正常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按政策办妥有关经营手续,向甲方提供证明材料和复印件。无不良信用记录。

2、乙方必须做到合法用工。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合法规范用工,为职工提供劳动法所规定的保险、劳防福利及生活保障。乙方聘用员工必须持有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方可上岗,必须建立相应管理档案,聘用和辞退员工应和甲方通气、备案。必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的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要求。因乙方不规范用工,引起讼争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配备至少1名持有效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4、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甲方设施设备。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及相关用品负有爱护之责,并限于双方设定的经营范围内使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等。

5、乙方必须按照上海高校学生食堂“6T”实务现场达标食堂管理标准要求进行餐饮经营服务活动,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

6、乙方经营品种和原料采购。经营清真饮食项目需事先书面报告并征得甲方同意按照有关程序执行,所有食品原材料原则上必须通过上海市高校后勤团体采购主渠道统一采购。

7、乙方经营食品价格。提供食品的价格须明码标价,按照学生食堂基本伙食的饭菜价格优惠于师生。单个菜品品种推出前必须进行市场调研、成本核算,并上报甲方审核和备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经营。严禁擅自改变经营品种或价格。

8、乙方必须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生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确保经营场地内的食品安全和卫生,如出现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安全事件及因不规范经营或违法经营,将给以处罚,校内处罚额度为300—5000元,所致的罚款、封存、责令停业整顿及终止合同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 乙方自行负责丽娃食堂二楼清真餐厅的卫生保洁和餐具配置及清洗消毒等事项,所发生的费用自理;低值易耗品自理。

10.乙方收费与结算方式。学校“校园卡”为食堂就餐消费的指定支付方式,学校信息办负责“校园卡”系统的管理及维护,乙方在营业时,不得收取消费者现金。按财务规定,乙方每月与学校结算资金一次,提取营业款时需提供营业款全额发票,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甲方不予受理,由此引发的拖延提款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1、不允许跨门店经营、不允许超范围经营。

12、风险责任。乙方必须对自身经营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卫生与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按报价文件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经营管理合同》的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在经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华东师范大学某某食堂”名义对外签定各类协议,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5日—2018年6月1日。

2、报名地点:华东师大中山北路校区后勤保障部膳食与交通管理办公室(105室)。

3、现场察看:地点:华东师大中山北路校区丽娃食堂2楼清真餐厅;时间:2018年5月25日—2018年6月1日(工作时间,请提前预约)。

4、了解咨询: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后勤保障部膳食与交通运输管理办公室(105室)。

5、联系人:张亦群、王齐晟,联系电话021-62238010。


五、开标

投标、开标地址: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后勤保障部206会议室,初定开标时间:2018年6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华东师范大学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