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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办公室


【招租】华东师范大学食堂小卖部招租

发布日期: 2019-11-13   作者:  浏览次数: 1136

为丰富师生饮食品种,提供师生个性化饮食服务,满足学生就近购买饮食的需求华东师范大学通过公开招租引进社会餐饮企业经营食堂小卖部欢迎合格的响应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华东师范大学食堂小卖部招租

1.2项目编号:Z2019002

1.3经营地点

1.3.1闵行校区秋实阁小卖部建筑面积28.82平方米、使用面积23.65平方米

1.3.2闵行校区冬月厅一楼小卖部建筑面积41.50平方米、使用面积32.24平方米);

1.3.3中北校区河西食堂一楼小卖部建筑面积26.21平方米、使用面积18.72平方米

1.3.4中北校区河东食堂一楼小卖部,建筑面积21平方米、使用面积15.24平方米

    1.4经营范围

经营预包装食品、饮料、水果、日用百货;不能经营超出以上规定内容的品种,不得超出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项目,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

如确实有改变经营范围的客观需求应向后勤保障部膳食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书面同意后方可改变经营范围

1.5最低租金

1.5.1 闵行校区秋实阁小卖部,竞租金额不低于7.2万元/年

1.5.2 闵行校区冬月厅一楼小卖部,竞租金额不低于17万元/年

1.5.3 中北校区河西食堂一楼小卖部,竞租金额不低于6.08万元/年

1.5.4 中北校区河东食堂一楼小卖部,竞租金额不低于6.5万元/年

其他详见招租文件。

2.竞租单位资格

    2.1资质要求: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税务登记有效期内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影响自身的重大法律诉讼和债务负担的企业单位;

    2.1.2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政策办妥有关经营手续)和经营经验,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2.1.3公司信誉良好,参加本次竞租活动前3年内(从201611月1日至今)没有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部门处罚,在我校历次招标或承租经历中无违规行为

    2.1.4必须独立经营,不接受联合竞租,也不得转租或转包其他单位经营也不得跨门店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发现此类现象,学校有权立即终止竞租方的经营资格,终止协议

    响应单位应在竞租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具体要求详见招租文件

3.招租文件获取的时间与方式

    获取时间:2019年11月14 09:00至2019年1120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请于2019年11月2016:30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填好的附件报名表(excel表)发至邮箱:sqzhu@admin.ecnu.edu.cn,邮件主题需写明“报名单位名称+所报项目编号”。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回寄)。如果报名邮件于16:30前发出且当天24点还未收到反馈,请于次日打电话到62232260咨询。

    对于未在本项目规定时间内获取招租文件的响应单位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4.竞租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等:

    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19年11月2913: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办公楼北楼5103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本项目在评审时还需项目负责人到场答辩,回答评审委员会的提问。

5.本项目招租邀请及相关信息在华东师范大学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东师范大学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邮政编码:200062

    联系人:朱圣巧

    电   话:021-62232260

    邮   箱:sqzhu@admin.ecnu.edu.cn

    项目用户联系人:

    闵行校区:陆平,联系电话:54342309;

    中北校区:王旭东,联系电话:62238001。

 

   华东师范大学食堂小卖部招租响应报名表.xlsx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docx

                                                             华东师范大学

(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办公室代章)

                                                  2019年11月13